登录
注册
网上竞价公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品采购项目网络竞价公告
来源:网络竞价公告 日期:2025-02-17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品采购项目

网络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阳紫[2025]CGJJ006号

 

受龙岩市新罗区西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福建阳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全过程项目管理(福建)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fjqgc.com/)对以下采购内容进行公开网络竞价,本项目竞价报价及上传材料时间以本公告左下侧要求的时间为准:

一、竞价基本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最高限价:人民币14.5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即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相同的,则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详见本公告附件《网上竞价须知》六、成交原则。)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价公告所要求项目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单位负责人参加时提供);

参加竞价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供应商如具备上述情形之一的,互为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采购响应将均被视为无效响应。

4、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6、本项目竞价保证金:0元从供应商银行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竞价保证金),于竞价截止时间前缴至福建阳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以到账为准,未缴纳的为无效响应)。

网上竞价保证金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号:/

二、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竞价时将所有材料加盖公章统一制作成一整份PDF格式文档上传至竞价附件(要求:真实、有效、清晰),未按要求编制上传或上传材料不齐的,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竞价文件,竞价无效。(具体格式详见随同网上竞价公告一并发布的响应文件附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单位负责人参加时提供)

3.报价表

4.响应承诺函

5.参加竞价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已缴交竞价保证金凭证(缴纳凭证须体现“项目编号+保证金”

7.网上竞价公告中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注:供应商必须先注册账号及报名,在系统上进行报价及上传材料!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以下内容不允许负偏离):

()项目概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145000元。

(二)采购清单及要求

image.pngimage.png

8、其他要求

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样品给采购人,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货物的材质、版面设计等,调整后再批量生产。

9报价要求

① 供应商报价时须充分考虑为完成本项目所可能造成的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② 供应商填报的总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竞价无效投报单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单价,否则竞价无效

③ 供应商报价应以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产品、安装、税费、人工等。

10、验收要求

① 成交供应商应于发货前通知采购人准备收货,因未通知造成采购人增加的额外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或未按通知时间交货引起的二次收货准备费用及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方承担。

② 货物到达收货地点时,采购人应对所交付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进行清点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竞价文件不符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交货期不予顺延。成交供应商应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

③ 货物送达后,双方应当商定安装及验收时间,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安装调试,采购人应在成交供应商安装调试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限内及时验收。

④ 采购人应认真负责对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按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如发现货物质量与竞价文件不符,采购人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当尽快负责补足或更换。

11、结算

本项目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投标单价为实际结算单价,以实际的供货数量进行费用结算,成交供应商不得以因采购数量减少或不采购等政策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12、售后服务

  因成交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 成交供应商免费负责更换。

、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提出额外的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否则将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

五、其他事项:

除竞价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竞价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龙岩市新罗区西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龙岩市新罗区侨民路220号龙地万福城21幢101室

邮编: 364000

联系人: 郑女士

联系电话: 13959020568

 

代理机构: 福建阳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龙岩市新罗区西陂街道龙岩大道龙岩国际商贸中心B幢3梯1912室

邮编: 364000

联系人: 小林

联系电话: 0597-5392912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需要办理CA。

2.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的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履行采购合同。 

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标准:①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一次性向福建阳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标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投标总价)*1.5%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附件1:

 

网上竞价须知

一、网上竞价基本程序

1.供应商应先在全过程项目管理(福建)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fjqgc.com/)进行用户注册;

2.供应商凭注册时登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台参与相关竞价项目的网上报价活动。

二、网上竞价实施范围及收费标准

1.实施范围:企业采购、行政、事业单位未在《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及允许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

2.收费标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三、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

1.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全过程项目管理(福建)交易服务平台站上发布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竞价供应商及时浏览网上公告信息,凡因未及时浏览或误读、误解网上公告信息而产生的过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竞价采购报价开始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竞价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补充、修改,并在全过程项目管理(福建)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发布补充公告。

3.澄清、补充、修改文件将作为竞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名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采购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之间的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5.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

四、竞价响应文件

1.竞价供应商根据网上注册并已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参与相关竞价项目的网上报价活动,本次竞价系统报价及上传材料为一次性报价,各供应商应按竞价公告的报价要求正确填写报价,供应商上传的分项报价表总价必须与系统上填报的总价一致,供应商应当谨慎报价,因报价不慎而出现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纸质报价材料。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即供应商报价文件材料)必须填报的事项包括:

2.1.竞价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按要求填报。供应商在填写响应文件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填报的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竞价被拒绝。

3.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纸质报价材料。

4.供应商报价包含保修费、材料费、税金、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安装费、技术服务费、装卸费、辅材费等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采购单位不再额外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竞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竞价截止时全过程项目管理(福建)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供应商网络通信或操作失误造成的竞价数据错误或缺失均竞价供应商自行承担。竞价截止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请各竞价供应商认真输入响应文件并合理选择上传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如全过程项目管理(福建)交易服务平台平台遇网络故障或服务器故障等重大问题影响正常报价的,则延期竞价时间,延期后的竞价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已经报价的供应商对延期的项目须重新报价。

7.缴纳竞价保证金(若有):竞价供应商除个体工商户外竞价保证金应从其银行账户公对公转账。若竞价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其竞价保证金由经营者个人账户转入的视同认可。

五、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不得超出竞价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六、成交原则

1.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2.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至少三家,否则终止竞价。

3.经流标、废标重新组织竞价采购的项目,再次竞价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

4.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时,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公告有另外规定的按公告要求为准)

5.所有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时,竞价无效。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将择期或另择方式进行该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6.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服务和履行;

2)实质性违背竞价采购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技术和服务要求”规定的;

2)报价内容与竞价采购文件及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3)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4)报价内容有漏(缺)报项的;

5)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7)要求分项报价的项目,供应商上传的分项报价表总价与系统上填报不一致的。

8)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

 7.本项目推荐1成交候选供应商。

8.项目若有品牌要求的:至少有两个(含)以上的不同品牌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终止竞价;  

七、最终审查

1.采购单位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所报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性能、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可作进一步的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能成为成交供应商(复杂性、特殊性项目可随机抽取专家进行评审)。

2.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结果进行网上公告,质疑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认同该采购结果。

八、成交通知及合同签定

1. 成交人签订合同后,其缴交的竞价保证金凭采购单位同意退还竞价保证金的书面通知原件后无息退回或提供合同复印件无息退回。

2.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额无息退还成交人以外的竞价保证金。

3.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与调试投入正常使用或提供服务,成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按照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有权重新开展竞价采购活动。

4.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九、项目验收

1.验收标准:根据竞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网上上传材料、澄清或补充或修改材料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2.项目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要求执行。

十、处罚办法

(一)发生以下情况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同意,给予通报,取消其1~3年参与全过程项目管理(福建)交易服务平台采购资格等。

1.放弃成交资格的;

2.不按《成交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竞价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价供应商的;

5.与采购单位、其他竞价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竞价文件要求及内容执行,否则保证金不予退回,同时《成交通知书》自动失效,并视情况对该竞价项目再次招标采购,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将保留向该成交供应商提起赔偿诉讼的权利。

2.本次竞价的所有竞价均以人民币计算,不接受其他币别的应价。供应商一经应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以违约处理。

3.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供应商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供应商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并准确理解并同意无条件按竞价文件要求及内容执行。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不得阻挠其他供应商应价,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价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质疑

1.潜在竞价供应商或竞价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单位提出,采购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 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通知书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竞价截止前1个工作日前(正常上班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本网上竞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

3.竞价供应商认为竞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之日(不包括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竞价过程和采购结果。

4.采购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的7个工作日(不包括当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竞价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5.质疑应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并提供已在全过程项目管理(福建)交易服务平台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凭证。

2)质疑人应按挂号邮件或快递方式或送达方式递交向采购人提供原件。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方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竞价采购活动、修改采购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6.对不符合本章第5条规定的质疑,采购方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未按照规定提交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

2)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

7.对符合本章第5条规定的质疑,采购方将按有关规定进行答复。

8.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一)网上竞价采购信息发布、查询地址:全过程项目管理(福建)交易服务平台:(http://fjqgc.com/)首页“网上竞价”栏目。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以项目公告为准。

 

报名截止时间:2025-02-21 11:0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5-02-18 08: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5-02-21 11:00:00 

响应文件附件.doc



竞标已结束